犯法。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不仅危害社会秩序,影响生产、工作和生活,而且往往是诱发其他犯罪的温床,对社会危害很大,应予严厉打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是否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机关的羁押期一般是7天,最长可以延长至30天,就是说,到了30天如果检察机关没有批准逮捕,就必须放人。
网赌犯法。
以网络是违法行为。不管是线下还是线上,都是违法行为。
网络,作为新型的方式,快速在网络、手机上蔓延。利用计算机网络开设赌场,或者为网站兼任代理,以及明知道他人实施网络行为还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和资金结算服务的行为,都涉嫌罪。
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网站,或者为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十赌九输。网络利用人性弱点,极易沉迷,不仅会影响工作生活,还会破坏家庭幸福,甚至会引发高利借贷、诈骗等系列犯罪,扰乱社会秩序。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希望社会公众遵纪守法,自觉远离网络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或者以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