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了债务,那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自己的债务人追偿权。起诉债务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还需要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等证据。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
一、担保必知的法律常识有什么
有下列法律常识:
1、担保责任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一般担保是指在债务人通过诉讼仍不能承担债务时,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
连带担保责任是指,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和担保人任何一方承担责任,不受债务人有力的。
2、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3、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4、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二、债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什么
债权利的救济方式有:
1、债权人向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
2、在诉讼期限内,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提起诉讼,追偿债务。如果第三方在贷款开始时提供担保,如果担保人在担保期内起诉,请求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担保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要求是什么
担保债权人行使担保权的要求如下:
1、注意保证期,合同中一般有保证期的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全期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应当在保证期内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是实现一般担保权的前提程序;
2、担保人只有在主合同纠纷经审判或者仲裁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有担保责任,债权人在担保期内无所作为,担保人将免除担保责任;
3、债权人在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
4、债权人在向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并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可以单独向担保人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