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米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开宾馆的必备条件

开宾馆的必备条件

来源:大米美食网

开宾馆的必备条件具体如下:

1、宾馆开办,首先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向县、市机关提出申请;

3、机关签署意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4、到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5、房屋建筑质量符合国家商业用户质量标准;

6、以每只床位实际使用面积4平方米以上,总床位30只以上;

7、旅馆业的住宿登记、计算机信息管理、会客登记、旅馆贵重物品寄存管等安全管理制度;

8、达到环要求:楼上没有居民居住,且距离周边居民住宅20米。

开宾馆的必备手续具体如下:

1、消防安全合格证照;

2、开业申请书;

3、方位及四邻平面图;

4、房屋质量鉴定证明;

5、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7、卫生执照复印件;

8、法人近期免冠相片2张。

综上所述,宾馆开办,首先应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向县、市机关提出申请;机关签署意见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到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到机关备案,领取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

【法律依据】:

《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三条

开办旅馆,其房屋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并且要具备必要的防盗安全设施。

第四条

申请开办旅馆,应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向当地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后,方准开业。

经批准开业的旅馆,如有歇业、转业、合并、迁移、改变名称等情况,应当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3日内,向当地的县、市、分局备案。

第五条

经营旅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设置治安保卫组织或者指定安全保卫人员。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